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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muran吃飯睡覺的日子過了約十週,一個週四Angela告知遠方有個羊肉工廠下週一重新開始營運。於是乎,在大家的協助下,我從Pinata逃跑了。

 

講得好像被人蛇集團拘禁的外勞哦!其實是因為我們的仲介後來規定要兩週前提離職,否則沒收當週的薪資(這裡的薪水都是每週發)。第一,我們並沒有簽合約,仲介沒有保障一週有多少工時就提出這樣的規定,並不合理。第二,我們的薪水是Pinata給的,不管其中任何人有沒有繼續上班,工廠一定會把前一週的薪水發給仲介,而他沒有理由不把我們的薪水發出來,如果我找到政府,仲介還是一樣得把錢交出來。

 

所以我用請假的方式離開,以便拿到前一週薪水,並不愧疚。

 

8/22(六)的晚上,趁著剛好又辦了一個感謝趴(感謝出車載我們到Bribie island的好友),半夜我帶著此時增加到塞滿小客車後車箱的全部家當,悄悄離開了Wamuran

 

 

也許是因為數週來跟大家一起煩腦明天的草莓,下週的工資,怎麼出門採買,縱使剛開始這些壞後母們對我們有著敵意(因為某些不干我和Angela的事),但兩三週一過,大家的好人本性通通顯露出來,上工時關心彼此包草莓的速度,放假時一起研究食譜、開趴,繳房租時一起罵無良的房東、工頭等等。

 

導致我離開的車上,竟感傷到掉眼淚。來澳洲賺錢很重要,畢竟這樣才有錢可以吃飯、出去玩,但是重溫學生時代單純無心機、又能夠自制地不影響他人而一起生活,真的很難得又難忘。

 

 

 

到了Sunny Bank,我又住到聯絡好的素食之家,十週之前我初到Brisbane的落腳處。

 

一般澳洲的Share House不喜歡租短期,至少要三個月房東才會同意出租,而且退租前兩週要告知,不然一律沒收押金。

 

楊媽媽人很好,知道大家來打工,哪裡有工作彺哪裡去,而工作常常來的很突然又很急,所以不要求一定得住多久,只是要離開的話儘可能早點說,像我這次回來只住一天,他們也可以接受。

 

但是「很好」的定義並不能因此無限擴大,他們房間很小不便宜但是乾淨,使用網路有很多限制但躺在自己床上就可以用。

 

所以,這次我半夜十二點到隔天早上六點走,這之中連澡都沒洗差點連面都沒見到,我還是很甘願的放了當初說好的20澳幣在桌上,因為他們不是慈善團體不是朋友沒有義務照顧我,況且如果我去住市區的Backpacker更貴更不方便,所以能提供這樣的方便,我覺得他們「很好」。

 

回台之後發現有背包客抱怨在他們家的一些事,我只想說,出門在外,不要把事情想得跟在家裡一樣理所當然,別人實在沒有義務幫你做任何事情。至於尊重,也是相對的。但事實上,如果你表現得較為弱勢,人家踩到你頭上來,是不分台澳國籍人種的,最後一句,則是跟楊媽媽他們無關。

 

 

 

總之8/23(日)一早我們四個人從Sunny Bank出發,開著一台比Wish要小一點的車,但四個人的行李除了把後車廂整個塞得滿滿,滿到司機從後視鏡只看得到行李看不到路之外,連後座都也塞掉了一半,我和Angela擠在剩下一半的空間當中,坐了約五個小時的車程後,到了Wallangarra--紅酒天堂。有關紅酒的事當然這是後來才知道的,那時只知道我們要去充滿血腥與屍體的羊肉工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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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ncerumb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