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邊有些朋友,已經結婚的一直在準備懷孕,不僅是身邊老人家餐餐問候,夫妻兩人也是殷殷期盼,不僅是早睡早起(十點上到床鋪,12點以前準時入眠)調整好生理時鐘,到處看醫生問藥方摸孕婦朋友的肚皮,連小孩的衣服都已經有著落,不是表姊表嫂有舊衣可檢,就是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答應每人買十套。

 

但是蒼天捉弄人,醫生也看了藥也吃了肚皮也摸了十個八個了,就是沒消息。時間越久火氣越大耐性越少,開始怨天尤人疑神疑鬼胡思亂想,最後沒有孩子,連家庭感情也都失去了,主角不限於夫妻兩人,有時連父母公婆都來湊上一腳。我那不才的哥哥就是好例子。

 

 

 

只要主角不是我,才不管誰生了一打誰連個屁都沒有。但是聽到令人生氣的一個比喻:「一個女人不能生孩子,好比有腳卻不會走路,有耳朵卻聽不見,等同某種殘障。」我覺得這種歧視也太誇張了。

 

好樣的。那我們是不是也能說:某些人,有舌頭卻不會捲,有耳朵卻沒有耳垂,甚至於有腿會走路沒錯,但是不會跳舞,那不也是一種殘障。

 

不能走路可能有些麻煩,但是可以用輪椅不會阻礙別人,聽不見可以用助聽器或讀唇語,知名模特兒王曉書還不是走在國際舞台上。重點是,一個女人不生或不能生又怎樣,是哪裡殘是哪裡障,是哪裡礙到人需要協助了,跟沒有耳垂哪裡不一樣。

 

 

如果想生卻沒辦法如願,那麼當事人應該是最著急的,旁邊的父母公婆叔侄姑嫂就別再給壓力了,壓力太大會影響受孕的。

至於另外一半就更別提了,之所以要小孩,應該是兩人的感情到了某個程度,希望有個孩子延續彼此的生命,讓生命更加緊密親愛,而不是只把對方當豬母或種馬,只想生生生生生生生生,那有什麼意義嗎?或者只是單純的自私狂,只想看自己血脈延續的縮小版。如果另外一半真的一切只為他的一己之私,那還要浪費自己的生命在對方身上嗎?!

 

 

 

如果聽到有些本來雖稱不上神仙佳偶,但至少兩人感情都很穩定,也付出很大的心血在彼此身上,卻因為這樣的事而瀕臨破碎邊緣,甚至是已經破碎離婚老死不相往來,你會不會依然覺得生小孩是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事?!

 

 

 

附贈小故事一則:

 

有個朋友下定決心和交往很長時間的男友結婚後,肚皮一直沒有消息,同住的婆婆在第三個月就開始冷言冷語不斷,她跑遍中醫西醫大小診所,每個醫生都說她的身體沒問題。而她的先生卻怎麼樣也不願意去檢查,婆婆也以她先生壯的跟隻牛一樣為理由,認為不管醫生怎麼說反正所有的錯一定都在她身上。

 

結果這段婚姻一年多就潦草收場。四個月之後朋友交了新男友,再四個月之後就奉子成婚,婚前還故意回到前夫家拿些無關緊要的東西,順便跟前任婆婆說:「我懷孕了所以月底結婚,我想你們這麼小氣大概是不會來的,你們的喜帖我就不給了,你們也把紅包錢省下來給你兒子看病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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