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被我載的人,十之八九都會對我說:「車~還是騎慢一點安全。」如果相約要騎車去哪裡,跟車的人也通常會跟我說:「不要騎那麼快,會跟丟啦!!」我愛騎快車這個傳聞不是秘密,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但大家都誤會我了,我不是愛騎快車,只是不愛拉煞車。


真正騎快車只有在小銀的訓車期。聽說機車在最開始的1000公里不能騎快,時速最好不要超過四十公里,等到超過一千公里之後就是訓車期,要盡量把車子的速度飆出來,如果沒有適度把速度發揮,以後這台車就很難騎快了。


所以剛買小銀的那段時期我可是個奉公守法的行路人,紅綠燈雖然只是當作參考用,但時速絕不會超過四十。等到一過一千公里,就是發揮我的本性,不,是發揮車子性能的時候了。為了訓車(明明是自己愛玩命),在中棲路上油門完全是催到底,機車道沒有測速器沒有超速照相,雖然只是小小的100C.C.機車,上坡至少能時速一百公里,下坡則是能多快就多快,根本沒時間低頭看時速錶。


從東海到靜宜再到火力發電廠這一段路大且車不算多,而且每一台車都像煞車故障一樣,狂飆而過,所以這段路的肇事率特別高。我就不知道在玩什麼命,也沒有那種「只有危及生命的刺激存在,才能讓我覺得自己是活著的」想法,只是很單純地想飆車。


一路上雖然除了沙鹿市區的路段之外車都不多,但有車的話幾乎都是公車大卡車拖板車大型聯結車,我都騎一百了那些車還能緩緩地從我身邊超過去。縱使那時候的體重比現在重的多,不過那些車一臺大過一臺,車速一臺快過一臺,經過身邊強風刮得我和小銀一飄一飄,我只能死命抓著龍頭,盡量保持身體平衡,但就是不放油門。一趟路下來兩手的肌肉酸痛不已,帶著口罩和安全帽的臉還是被刮得癢癢痛痛,心裡有種從鬼門關前走一遭的痛快感。


雖然最後訓得小銀只要油門輕輕一催,立刻就能靈巧地往前衝,油路龍頭煞車都十分好用,博得「騎過的都說好」,但回頭想想只能說命大。這麼快的時速,環繞著這麼多大車,風只要再大一點,車身只要再斜一點,後果不堪設想。幸運的是,飆了這麼兩年連犁田都沒有過。


不過,出門還是平安的好。


2007年年初回台南,就看到一場車禍,雖然不是親眼目睹車禍的發生,不過也差了五秒左右。一台機車和車主躺在地上一動不動,還有些微鮮血流出,另一臺賓士休旅車和車主站在街上也是完全愣住,我與賓士車中間隔了幾台,還是我車停路邊後報的警。


大學畢業後回台南那一年總共出了三次車禍,第一次被另一臺機車闖紅燈從後面擦撞,腳踝痛到兩天不好走路。


第二次是從健康路的地下道要騎上來,左手邊的車子要右轉,我不想煞車等他轉,交通規則中又有規定:轉彎車需禮讓直行車,於是狂加速向前衝,沒想到左手邊的車子沒減速,對面車道又來輛車急左轉,立刻改為兩手緊拉煞車,但當天下午剛下過雨,一臺車都沒撞到,是因為整個打滑,我就在台南健康路上獻出生平第一次的犁田記錄。倒下去的時候只想著要趕快爬起來,當時天色已晚又是下班時間,萬一又背後面來車追撞,那真是多倒楣的。

爬起來看看自己,衣服裙子都沒事,膝蓋和絲襪都擦破了,兩台車看我能自己站起來,紛紛迅速開走。回到家跟老爸說出車禍了,老爸問聲有事否,又回去看政論節目。


第三次車禍又是被後方來車擦撞,但是這次是輛自小客車,撞倒我完全沒停往前狂奔,這次我一屁股摔在地上,把尾椎骨摔裂了,獲得保險兩萬塊錢理賠,但之後的兩個月像個便秘末期患者,出門都得帶著個中空的椅墊,以免再給尾椎壓力。當時兩位路人幫我記了車牌,但報案之後此車牌已經註銷,車牌的前主人從彰化到台南做紀錄,我還得付給他們車馬費。我是真心詛咒所有肇事逃逸者跟被害人受同等痛苦,並且還生小孩滿身屁眼,以補償受害者家屬的傷痛。


剛過新年就發表這個沈重的文章,不知道會不會讓這一年都這麼沈重。不過希望大家出門都十分平安,尤其是騎機車真的是肉包鐵,要萬分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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