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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很愛塔斯馬尼亞島,它的面積超過台灣的兩倍,但人口才21萬左右,孤僻如我,怎麼可能不愛呢。再加上如畫的風景,如果能不顧經濟能力選擇長住之所,這裡絕對是第一名。
不過這裡緯度高,除了夏天太陽很晚才下山之外(這是晚上快九點的天色),而且溫度普遍也比較低。
Launceston是我在塔島的第一個城市,我就愛它最多只有三四層的樓。聖誕時節將近,店裡很多應景的小物。
下塌的Arthouse則是Launceston頗有名氣的Backpacker。
乾淨又古色古香,也不特別貴,是個舒適的好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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