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純粹碎碎念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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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被我載的人,十之八九都會對我說:「車~還是騎慢一點安全。」如果相約要騎車去哪裡,跟車的人也通常會跟我說:「不要騎那麼快,會跟丟啦!!」我愛騎快車這個傳聞不是秘密,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但大家都誤會我了,我不是愛騎快車,只是不愛拉煞車。


真正騎快車只有在小銀的訓車期。聽說機車在最開始的1000公里不能騎快,時速最好不要超過四十公里,等到超過一千公里之後就是訓車期,要盡量把車子的速度飆出來,如果沒有適度把速度發揮,以後這台車就很難騎快了。


所以剛買小銀的那段時期我可是個奉公守法的行路人,紅綠燈雖然只是當作參考用,但時速絕不會超過四十。等到一過一千公里,就是發揮我的本性,不,是發揮車子性能的時候了。為了訓車(明明是自己愛玩命),在中棲路上油門完全是催到底,機車道沒有測速器沒有超速照相,雖然只是小小的100C.C.機車,上坡至少能時速一百公里,下坡則是能多快就多快,根本沒時間低頭看時速錶。


從東海到靜宜再到火力發電廠這一段路大且車不算多,而且每一台車都像煞車故障一樣,狂飆而過,所以這段路的肇事率特別高。我就不知道在玩什麼命,也沒有那種「只有危及生命的刺激存在,才能讓我覺得自己是活著的」想法,只是很單純地想飆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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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都知道我是怎麼騎車的,前面沒車油不鬆,紅燈可闖絕不停。(小朋友千萬別學,阿姨是有練過的。)

在這悠閒的一天,好不容易終於展開行動前去台中國圖,一邊騎一邊胡思亂想,雖然是在崇德路這麼大一條路上,看到紅燈但兩側沒車,還是一個闖過一個,闖到後來根本是如入無人之境,直到左後方傳來一聲喇叭喚醒我。

驚!

一個年約三十歲的男子要我把車停下來,身上的整套警察制服說明他的身份。停好車,我開始笑了起來,被抓過這麼多次,第一次還笑得出來,真不知道我最近是怎麼了。

對方:「行照駕照。」我乖乖拿出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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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沒有中秋節回家了。

自從大一母親節回家過節,從台南坐到台中整整坐了5個小時之後,就放棄在大節日回家,除了過年。


很奇怪,以往有大把大把時間可以花在路途中,可以花在家人上,可以回家過節的時候,通常都用一個「懶」字躲過去。何苦呢?趁這個時候人擠人,趁這個時候出門塞車。

換了這個工作之後,因為年資假不得用在國定假日連週末都不行,所以要休到這種假日全靠天注定。今年就注定剛好有休到,就休這麼一天,反而無論如何都要回家。

痛恨塞車的我,當然是選擇火車,火車連人擠人站兩個小時也是要人命。除了上班之外,其他時候都很奇特地無法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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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對此篇文章有任何指教,歡迎在留言版中討論。

 

 

前幾天看到一個討論墮胎的節目,有個女孩大概不滿20歲,身上穿著好看的衣服,臉上化著淡淡的妝,理所當然地大聲說:「那時正爽呢!他還給我跑去拿保險套?!那不如不要來了。」「我都還是個小孩,怎麼生小孩。」

 

這就是現在的主流想法嗎?只要「爽」就夠了。

 

那個女孩的母親花多少心血,讓她可以,講話雖然白目但是聽得出來有讀過一些書,同時也聽出來是個被寵的小孩。如果我是她的母親,自此以後我只會讓她吃剩菜剩飯穿破舊衣服,如果她滿20歲,我馬上把她趕出家門,管她是在街上餐風露宿還是人盡可夫。

 

為什麼?!

 

那個小丫頭從來沒想過,是的,今天如果有了小孩,可以決定拿掉,如果選擇正確的方法,也許不會對身體造成太大的傷害,至於心理方面,對於這種白目小鬼應該也不會有影響。但是如果今天是得病呢?就算簡單一般的性病為例:泡疹一旦受這種病毒感染很難根治,只要體力下降,就有可能復發。最近不是還有新聞,台商在大陸感染泡疹傳染給台灣妻子,造成台灣妻子一年復發16次。那是要人命的痛ㄝ~一年16次?!真是不如死了算了。梅毒雖然常常聽到,似乎沒什麼大不了,事實上如果沒有好好治療,會造成癱瘓甚至死亡。還有其他大大小小的病,請到各大入口網站搜尋「性病」。

 

最可怕的是愛滋,遇過很多人一直搞不清楚愛滋到底是什麼病。其實很簡單,就是癱瘓你所有的免疫系統讓人的抵抗力變弱,所以病人最後可能是因為一些莫名其妙的病過世,一般人不會得那些病的原因是那些病毒根本就傷害不了健康人。簡單來說:可能因為感冒而掛點。那如果乖乖吃藥的話呢?!也許會延長壽命,但是,那些藥的副作用會讓你吐到擔心會不會把胃都吐出來,再來就是脂肪大移位,變成瘦臉大肚子,還有更多有的沒的併發症、副作用。甚至會有憂鬱症,因為目前不只台灣還有許多國家對於愛滋病患都有多寡不一的歧視,其中包括醫護人員。

 

但是,這個小丫頭在乎的,只有「爽」。我如果是她媽媽,既然這個我捧在手心,花盡心血、力氣、金錢培養出的小孩自己說出這麼不愛惜自己身體、健康的話,那我幹嘛還關心她吃飽沒睡飽沒漂不漂亮,讓她自己想辦法「爽」。

 

 

(我也不想把這篇文章寫的像性病防治所的宣傳文宣,只是希望這篇文章能讓閱讀的人有所警惕,要玩可以,請愛用保險套。)

 

 

回到主題,萬一能做的都做了,或是遇到不能避免的情況,例如性侵害,鬧到最後出了「人命」但不想要,怎麼辦?合法合格醫生是您最好的選擇。

 

 

再小的手術都會有風險,人工流產也不例外,懷孕的時間越短,手術的風險就越小,再經過合格醫生評估,通常24週以上除非是有先天缺陷,否則一般是不能施行人工流產的手術。避免手術可以改口服藥,但是這也是要有醫生專家的處方。例如RU486,必須在懷孕期九週以內,並且確定胚胎是在子宮內。因為RU486會讓子宮收縮排出內容物,萬一胚胎太大或是子宮外孕就會引發大量出血,造成休克死亡。

 

以上是技術面。

  

 

我不贊成未成年少女一定要有法定代理人同意才能施行人工流產手術,那等於把這些少女逼到不乾淨不合格的密醫診所去,因為她怕被爸媽打死。為什麼要用怕被打死來恐嚇這些小女生呢?!而不是透過教育告訴她這些作為對她自己有害。話又說回來,就算對她知道這件事對自己有害好了,她就真得不會做嗎?!有些成年人明明知道抽煙有害健康,還害到旁邊吸二手煙人的健康,但是打死他都要抽。那我們怎麼要求這些小女生呢?!更別告訴我這樣可以減少未成年少女懷孕或中止懷孕,那些用衣架勾到子宮穿孔大量失血送醫,或者是從高處跳下斷腿斷手的例子又怎麼說。她們不會因為找不到合格醫生就打消中止懷孕的念頭或是停止做愛做的事,她們只會做出更不智更傷害身體的事。但我也明白此事牽扯到刑責問題,所以更覺得這是醫生自我保護的一項立法。

 

 

更誇張的是成年女子墮胎要配偶同意,還有人贊成孩子的爸要同意(指未婚成年女子),這也太荒謬了吧!好啊~孩子由爸爸懷胎十月,再經過陣痛生產,就讓爸爸有同意權。為什麼成年女子沒有自我身體決定權,需要另外一個男人來做最後定奪,除非這個女人可以決定那個男人能否把肚子裡的屎拉出來。再說不論是否在婚姻關係中,孩子的有無影響母親遠大於影響父親。甚至有朋友的例子是,父親拿孩子為要脅,要求母親拿錢出來換取不合格的父親遠離孩子。你說,讓孩子的爸爸決定懷孕是否中止,不等於請鬼拿藥方嗎?!

 

 

應該很多人看到這裡大概已經罵了我數百遍的「殺人兇手」吧!!

 

 

我痛很那些動不動以人工流產當避孕工具的人,生命是值得尊重的,但是用什麼方式?!為什麼學校從沒教過我們要怎麼自我尊重,尊重自己的身體,要勇敢的說不。只是為了自己的一時方便,一昧要求學生服從,所以小女生遇到那種說你不給我就是不愛我的男人時,不知道要怎麼回答、遠離。遇到只顧自己歡愉不顧對方死活的人,也不知道要怎麼拒絕。

 

 

 

孩子的生命需要尊重,那麼母親的生命不值得尊重嗎?如果是非自願情況產生,大家會比較認同情有可原,若是自願、不小心的呢!難道完全不值得原諒嗎?難道一次重新來過的機會也不能有嗎?孩子出生影響到的範圍可能不只父母孩子,甚至是整個大家庭,牽一髮而動全身,與其讓彼此憎恨後悔,不如到此為只吧!

 

 

 

 

我贊成當時節目主持人的提議,正式出版一本如何讓墮胎更安全的書,各項中止懷孕的方法,合格可執行手術、開處方的診所醫師,甚至於若是已超過懷孕時間,必須把孩子生下時,有哪些地方可以收留這些孩子。但是,先決條件是旁邊一定要有五種以上的安全、正確性愛書籍,並且這種書千萬別再來什麼18歲以上才能買之類的爛招,那樣是看不到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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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邊有些朋友,已經結婚的一直在準備懷孕,不僅是身邊老人家餐餐問候,夫妻兩人也是殷殷期盼,不僅是早睡早起(十點上到床鋪,12點以前準時入眠)調整好生理時鐘,到處看醫生問藥方摸孕婦朋友的肚皮,連小孩的衣服都已經有著落,不是表姊表嫂有舊衣可檢,就是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答應每人買十套。

 

但是蒼天捉弄人,醫生也看了藥也吃了肚皮也摸了十個八個了,就是沒消息。時間越久火氣越大耐性越少,開始怨天尤人疑神疑鬼胡思亂想,最後沒有孩子,連家庭感情也都失去了,主角不限於夫妻兩人,有時連父母公婆都來湊上一腳。我那不才的哥哥就是好例子。

 

 

 

只要主角不是我,才不管誰生了一打誰連個屁都沒有。但是聽到令人生氣的一個比喻:「一個女人不能生孩子,好比有腳卻不會走路,有耳朵卻聽不見,等同某種殘障。」我覺得這種歧視也太誇張了。

 

好樣的。那我們是不是也能說:某些人,有舌頭卻不會捲,有耳朵卻沒有耳垂,甚至於有腿會走路沒錯,但是不會跳舞,那不也是一種殘障。

 

不能走路可能有些麻煩,但是可以用輪椅不會阻礙別人,聽不見可以用助聽器或讀唇語,知名模特兒王曉書還不是走在國際舞台上。重點是,一個女人不生或不能生又怎樣,是哪裡殘是哪裡障,是哪裡礙到人需要協助了,跟沒有耳垂哪裡不一樣。

 

 

如果想生卻沒辦法如願,那麼當事人應該是最著急的,旁邊的父母公婆叔侄姑嫂就別再給壓力了,壓力太大會影響受孕的。

至於另外一半就更別提了,之所以要小孩,應該是兩人的感情到了某個程度,希望有個孩子延續彼此的生命,讓生命更加緊密親愛,而不是只把對方當豬母或種馬,只想生生生生生生生生,那有什麼意義嗎?或者只是單純的自私狂,只想看自己血脈延續的縮小版。如果另外一半真的一切只為他的一己之私,那還要浪費自己的生命在對方身上嗎?!

 

 

 

如果聽到有些本來雖稱不上神仙佳偶,但至少兩人感情都很穩定,也付出很大的心血在彼此身上,卻因為這樣的事而瀕臨破碎邊緣,甚至是已經破碎離婚老死不相往來,你會不會依然覺得生小孩是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事?!

 

 

 

附贈小故事一則:

 

有個朋友下定決心和交往很長時間的男友結婚後,肚皮一直沒有消息,同住的婆婆在第三個月就開始冷言冷語不斷,她跑遍中醫西醫大小診所,每個醫生都說她的身體沒問題。而她的先生卻怎麼樣也不願意去檢查,婆婆也以她先生壯的跟隻牛一樣為理由,認為不管醫生怎麼說反正所有的錯一定都在她身上。

 

結果這段婚姻一年多就潦草收場。四個月之後朋友交了新男友,再四個月之後就奉子成婚,婚前還故意回到前夫家拿些無關緊要的東西,順便跟前任婆婆說:「我懷孕了所以月底結婚,我想你們這麼小氣大概是不會來的,你們的喜帖我就不給了,你們也把紅包錢省下來給你兒子看病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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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為了老東家的公務,在某客運的總站等車準備南下。只見有位約略十幾二十歲的男子斜背個包包,一手拿著一小包東西;一手拿張護貝過的紙「嘟」到每個等車人的面前。在我視線範圍內,大家幾乎都是標準社會化動作,看都不看一眼(或隨便喵一眼)就搖搖頭望向遠方、視而不見。縱使如此,男子還是客氣的點點頭,大概是以示道謝吧!然後尋找下一個目標,於是劇情不斷重複上演。

 

最後免不了的,那張紙「嘟」到我的面前,我很好奇地認真看了內容。紙中所寫的大意不出意料,說他是個瘖啞人士,為了養活自己所以親手作了一些可愛的鑰匙圈,希望看到紙的人能發揮善心。這是自找的,既然看的這麼仔細,那種和羅曼蒂克細胞一樣少的善心,不得不出來活躍一下。看他手中小小的鑰匙圈應該要不了什麼錢,就問了他多少。他比了兩根手指頭,我驚訝地問:「20元?」他搖搖頭。我更驚訝地問:「200元?!」他點點頭。

 

這太過份了,那小小一包中的兩個鑰匙圈,去夜市買大概50元就有了吧!小小善心立刻被理智蓋布袋,我立刻露出看過都說欠揍的表情,跟他說:「太貴了,我不要。」果然他也是在社會上打滾過的狠角色,隨即在袋子裡撈啊撈。我當然也知道他要拿出單一個鑰匙圈跟我收100元,所以低下頭準備露出更欠揍、冷漠的表情。再抬頭,他果然拿著一個鑰匙圈,比著一根手指頭,看著我。嘆了口氣,我掏出100元。

 

 

轉捩點是低下頭那一瞬間,我看到了自己的鞋子。

 

當時穿的雙鞋是我在某全國連鎖店工作時,為了要讓自己久站的腳舒適點,花了70元美金買的N牌氣墊鞋。

你要是問我,這雙鞋值得這些錢嗎?我答不上來。聽說(不知真假)此名牌鞋在馬來西亞雇的童工,一天上班12小時只給1元美金、做鞋的材料、以全球一年銷售的鞋量來平均研究費,還有以目前我也在名牌公司上班來估,一雙鞋的成本大概要不了35元美金。那為什麼我要花一倍的價錢來買?

 

因為它是名牌。

不可否認,我們從以前到現在,甚至是未來都會為了這個原因花了不少冤枉錢。

 

我也知道那個鑰匙圈絕對要不了100元,但還是掏錢買了。那一瞬間的想法是,就算賣的人不是瘖啞人士,但至少他表演的這麼賣力,拿著一張紙、陪著笑臉、看盡所有人的臉色,只為了賣1200元的東西。就算那樣利潤真的高,我也不幹,這也是我作不了業務工作的原因,不是嗎?!如果他作成功,何必計較他賺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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